交部將設【特別機構】 運營泰中高鐵

【泰國世界日報訊】交通部發動財務顧問公司頭腦風暴,針對泰國-中國高鐵運營管理事務研究和制定「特別機構」的成立形式,要求財務顧問公司在1個月內交作業,該特別機構將獨立於泰國鐵路局,在操作上擁有高靈活度。如果有必要,將針對該項目在市場上籌集資金,以減少政府預算開支壓力。
 
交通部助理部長派林昨天(26日)主持召開高速鐵路項目成立執行監管特別機構小組委員會會議,並表示,交通部邀請8家財務顧問公司出席此次會議,針對泰國-中國高鐵合作項目成立特別機構的框架集思廣益,該特別機構將獨立於泰國鐵路局,擁有足夠的自由度及靈活度。
 
派林指出,該特別機構除了負責高鐵的管理外,還必須肩負開發物業的重則,由於高鐵項目耗資巨大,因此該特別機構必須執行高效而又靈活的管理。對此,相信多家財務顧問公司一定會有多種想法,交通部給出1個月的時間供顧問公司研究,並向小組委員會提交構思和方案,以綜合探討各方案的利與弊,從中選擇最好的方案。
 
派林還表示,如果是以民營企業的形式成立特別機構,在工作的處理上可能會更富有彈性。如果需要在減輕未來的預算開始壓力,特別機構是否須以註冊公司的形式存在,以及在市場上籌集資金?如果有政府機構持股,應該由哪一個機構持股?應該持股多少?這些問題都需要做進一步研究和探討。
 
據悉,參與本次會議的財務顧問公司包括匯商銀行、開泰銀行、UOB銀行、蓬集資本公司、興業證券公司(RHB Securities)等。內閣會議於2017年7月11日形成決議,批准泰國鐵路局負責曼谷-廊開(首段曼谷-呵叻)高鐵系統開發項目,由交通部、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及相關機構共同審議成立特別機構,獨立於泰國鐵路局,針對泰中高鐵項目實現高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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