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泰國世界日報訊】房地產信息中心與國有住宅銀行昨天(31日)聯合舉行「土地及建築物稅法框架下房地產開發」研討會。住宅開發商會會長伊薩納在會上發言稱,國家立法議會修訂土地及建築物稅法,將價值5000萬銖以上的首棟房屋須繳房產的規定,改為價值1000-2000萬銖的房屋。個人認為該修訂對大部分人沒有影響,因為近3-4年來曼谷和周邊地區價值1000萬銖以上的房屋,每年增加大約3000-4000個單元,數量不算多。如果規定價值5000萬銖的房屋才徵稅,有些地區可能很難徵到稅。
伊薩納指出,目前土地及建築物稅法在徵稅規定上還缺乏明確性,尤其是徵收商業和工業用地稅,例如農業用地徵稅0.2%,但如果租用農業用地從事商業,那是按照農業用地的稅率0.2%進行計算,還是按照商業用地稅率2%計算?而住房用地稅0.5%的情況也是如此,這事關正在建造的房屋和庫存,因為住房用地稅與商業用地稅相差了3倍。
伊薩納稱,擔心的是徵收過高的稅將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,至於減免稅優惠政策,泰國住宅開發商會、公寓協會和房地產協會已經向財政部提議稱,橫向科研項目在獲得土地開發許可證後可享受減免稅優惠,而公寓項目在獲得建築許可證後也應該享受減免稅優惠。
此外,泰國房產協會成員吉迪蓬表示,新一部土地及建築物稅法必須明確土地徵稅標準,但不管怎樣,對90%以上的居民不會造成影響。